《電子資源使用規範》
一、適用範圍:
凡本校教職員生使用本校所訂購之電子資源(資料庫、電子期刊等),皆受【電子資源使用
規範】所管制,務必請各位確實遵守!
二、使用者之義務:
1. 不得將密碼告知他人,亦不得允許任何非本校教職員生存取資料。
2. 不得利用機器、程式非法進入或破壞其資料庫
。
3.
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、透過任何儲存媒體(包括電子、光學、列印等媒體),將實
體資料或部份之內 容,傳送、傳播、提供給非本校教職員生使用 。
4.
不得下載全本期刊
。
三、使用者之權利:
在您自己的研究、論著或與職務相關業務上使用授權資料,包括:
1.
檢索本校授權資料庫、電子期刊。
2. 檢索結果之取得方式:
A.儲存:存於磁片或硬碟中
B.瀏覽:在螢幕上瀏覽
C.列印:一份完整資料或其中部份內容。(限一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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